聊城市东昌府区四年蝉联“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(市、县)”称号
来源:大众网     时间:2023-08-11 19:12:15

大众网记者 李新民 聊城报道

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第18届政府采购监管峰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上,聊城市东昌府区连续四届喜获“政府采购百强区(市、县)”、“政府采购百强市(区、县)突出贡献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
(资料图片)

近年来,东昌府区财政局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围绕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”的改革目标,结合本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,不断创新工作思路,主动作为,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不断提升服务效能,采购程序日益规范,政府采购社会公信力日益提高,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。

强公开,优营商

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,确保采购人及时掌握政策动向,为预算编制和采购活动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。发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,包括扶贫采购、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等,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导向作用,确保受众群体全面、及时掌握、享受相关政策,促进相关行业、企业健康发展。

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,要求采购人于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,在官方指定媒体(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)清晰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,方便市场主体提前掌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,做好参与采购活动准备。

增实惠,促发展

对金额较小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,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;对金额较大但采购项目中有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45%预算份额面向中小企业,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%;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顶格标准10%—20%执行。

推行“政采贷”融资业务,支持中小企业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无抵押、无担保、低利率的信用融资,提供优质高效融资服务,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减成本,促活力

全面实行“信用+承诺”制,无需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金相关证明材料,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,切实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隐形成本,持续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。

明确采购人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,全面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。鼓励采购人少收、免收履约保证金,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、汇票、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。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市场交易成本,减轻企业资金负担,扶持中小企业发展。

(通讯员 黄显康 朱甜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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